习近平总书记8月17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对共同富裕的历史和时代背景、内涵特征、总体思路和路径以及重点任务进行了系统全面阐述,是中央对共同富裕的顶层设计。浙江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更是浙江新发展阶段的重大历史机遇。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建设示范区 迈向新征程”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孟刚,省委政研室副主任童笑柳,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红梅,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谢晓波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近期工作进展如何?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重大改革等情况怎么样?一起了解一下↓↓ 系统谋划、扎实部署,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公布,明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任务。 5月20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6月10日至11日,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全会审议原则通过《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7月16日,袁家军书记主持召开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强调指出要以推动共同富裕的实际行动,在新的赶考之路上走在前列。 7月19日,《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公布。 8月27日,袁家军书记主持召开共同富裕重大改革第一次专题会,研究共同富裕重大改革特别是“扩中”“提低”改革。 省委全会以后,各地各部门把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阶段的重点任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作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高规格建立工作体系 推动成立最高规格领导小组,由袁家军书记任组长,郑栅洁省长任第一副组长,黄建发副书记、陈金彪常务副省长和陈奕君秘书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发展改革委组成,省发展改革委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照重点任务要求,按需建立工作专班并实施动态调整管理。 高水平编制四张清单 紧扣《实施方案》形成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56项指标,细化了“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的52方面224项举措。 紧扣本年度阶段性重点形成突破性抓手清单,提出了55项具体工作抓手和目标。按照打造“改革高地”的要求,围绕“七个先行示范”,梳理形成重大改革清单。 紧扣促进共同富裕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案例清单,汇总梳理了首批51个典型案例。 高标准启动试点先行示范 聚焦重点领域,主要围绕缩小地区差距、缩小城乡差距、缩小收入差距、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打造精神文明高地、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等六个领域展开试点。 聚焦重点地区,首批28个试点名单中,衢州市、丽水市各入围试点1个,占市本级试点的40%;26县及海岛县入围试点8个,占县市区试点的35%。目前各试点已经编制完成三年行动计划。 为形成推动共同富裕破竹之势,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中央《意见》、浙江《实施方案》落实落地,还对工作机制作了细化,确保各项工作抓出成效: 年度工作推进机制 建立“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专题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体系化议事机制以及“单月议重点工作、双月议重大改革”抓落实机制,每年召开示范区建设推进大会,根据需要召开座谈会、现场会,切实解决重点难点关键点问题。 清单化推进机制 编制重点任务、突破性抓手、重大改革和最佳实践“四张清单”,实行年度动态管理、闭环管理。 改革探索和试点推广机制 通过组建智库平台、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试点等方式,努力形成更多“标志性成果、普遍性经验”。 民情通达机制 建立“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长效机制,凝聚起推动共同富裕的广泛共识。 聚焦特色、超常举措,推动26县高质量发展 布局“1+2+N”的政策体系 “1”即一个总体方案,编制印发《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提出争取到2025年,26县人均GDP超过全省平均的7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2”即两个指导意见。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分别牵头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山海协作、结对帮扶的指导意见,推动构建组团式、宽领域、全覆盖的结对帮扶体系。 “N”即“一县一策”和一批专项支持政策。按照“小切口、大牵引”思路,为26县量身定制发展方案和支持举措,目前已印发实施淳安、泰顺、磐安、龙游、景宁等5个县的“一县一策”。 同时,还围绕平台共建、产业发展、要素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动出台了17个专项政策,后续政策仍在研究。 推动构建特色产业平台 加快推动26县依托开发区(园区)空间范围,择优布局区位条件较好、周边配套齐全、发展空间充足、城镇功能完善、生态承载能力强的区块,建设不小于3平方公里的特色生态产业平台。 积极推动26县对接省级大湾区(新区)、能级较高的开发区(园区),布局1平方公里左右、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山海协作“产业飞地”。目前,已推动绍兴滨海新区—开化、柯桥—江山、慈溪—常山、余姚—松阳、北仑—云和、台州湾新区—三门、临平—柯城、杭州钱塘新区—龙游、鄞州—衢江、萧山—龙泉、南太湖新区-庆元等11个“产业飞地”签订共建协议,并签订了11个产业合作项目协议。其中,慈溪—常山“产业飞地”拟于本月集中开工9个项目。 “产业飞地”与特色生态产业平台将共同形成两翼齐飞、资源共享之势,为26县扩大税源和促进就业增收提供平台支撑。 着力做强26县主导产业和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推动26县认真谋划1-2个特色生态主导产业,着力做强一批“一县一业”,擦亮1-2个特色农产品“金招牌”,打造一批山区特色文旅“金名片”。 力争2021年26县规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5%,完成文旅项目投资超过600亿元以上。 同时,加快推进杭温、杭台、衢丽、金甬等铁路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甬台温福、杭丽、温武吉等铁路项目前期。2021年在26县建设普通国省道10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200公里以上。 提升公共服务共享水平 年内实现26县教共体、医共体全覆盖。全面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完善“千校(园)结对”帮扶关系,组建26个“希望之光”教育专家团,对26县开展“组团式”帮扶。推动省市级三甲医院下沉,实现26县结对全覆盖。 统筹山区社会救助制度建设,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性政策保险,完善低收入农户子女接受教育费用奖补或减免等政策。 深入实施26县“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建设新时代“五美”城镇。 持续深化山海协作工程 强化陆海统筹、山海互济,推动山海协作结对双方聚焦平台共建、产业共兴、项目共引,实现山海资源要素精准对接、合作共赢。 优化调整山海协作结对关系,全省50个经济强县结对帮扶26县。上半年全省新开工山海协作产业项目197个,完成投资210亿元。 支持26县到省内发达地区投资建设产业、科创、消薄等三类“飞地”。目前,30个“消薄飞地”已实现26县全覆盖,累计返利超2亿元。11个“产业飞地”已签订共建协议。积极推动杭州、嘉兴等地为26县集中布局“科创飞地”。 聚力突破,示范先行,打造共同富裕改革高地 搭建一套“1+6+N”重大改革体系架构 ➤“1”就是以“扩中”“提低”推进社会结构变革。发挥“扩中”“提低”改革对共同富裕各领域改革的牵引带动作用,推动社会结构系统性优化。 ➤ “6”就是聚焦六大领域: 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方面,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改革; 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方面,开展“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龄友好型社会等改革;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方面,开展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等改革;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先行示范方面,开展构建催生文化精品力作生态链等改革; 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方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碳达峰碳中和引领机制等改革; 社会治理先行示范方面,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等改革。 ➤ “N”就是围绕“1+6”,结合中央《意见》和浙江《实施方案》,细化实化改革举措,编制重大改革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分阶段有重点滚动推进。 构建一个多层级多领域的改革试点矩阵 推动共同富裕试点紧紧围绕重大改革需求,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推进整体突破,首批28个共同富裕试点均谋划若干重点改革事项。后续将聚焦牵一发动全身的标志性改革,适时开展第二批试点申报工作,以试点推动改革破题。同时,浙江将建立最佳实践推广机制,及时总结普遍性经验,向全省复制推广,推动“盆景”变“风景”。 构建一套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 公共政策重塑是推动共同富裕重大改革的动力,浙江将按照突出公平性、精准性、协同性,尤其是可持续性的要求,以及“好用”“管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数字化改革成果,摸清底数,科学制定公共政策体系,推动形成合力,让人民群众普遍得实惠。 完善一套集成高效的改革推进机制 建立揭榜挂帅和赛马机制,激励各地各部门争当领跑者。发挥国际、国内、省内和企业四大智库平台,定期召开共同富裕重大改革圆桌会议、研讨论坛等,群策群力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 来源:今日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