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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数字经济效能,提振信息消费强引擎

2023年,为助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进一步促进和扩大信息消费,着力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数字产品服务供给,培育发展新型信息消费业态,营造信息消费良好氛围,实现以信息消费升级带动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于印发《2023年度浙江省信息消费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十大要点

一、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贯彻实施《浙江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坚持需求驱动、适度超前原则,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建设高速、泛在、安全、智能、融合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打造全国数字基础设施标杆省,年底全省建成5G基站20万个。

二、丰富数字产品服务供给

围绕居民消费升级需求,立足我省数字经济优势领域,融合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汽车、家电等传统优势消费电子产品迭代升级,培育发展丰富多样的智能终端、消费电子产品,丰富数字产品服务供给,满足多样化信息消费需求。

三、提升数字技术服务能力

培育发展工业软件、特色行业应用软件、新型平台软件,不断创新数字服务,培育发展一批工业APP软件和智能制造工程服务解决方案,提升支撑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数字技术服务供给能力。

四、培育新型信息消费业态

深化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应用,培育发展5G+信息消费新业态。培育浙江省制造业“云上企业”,开展“5G全连接工厂”、“5G+工业互联网”的落地实践,进一步推动企业信息消费升级。开展新型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培育与建设。

五、培育新型信息消费平台

以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为牵引,持续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全国产业数字化转型先行区,打造高质量、多层次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2个以上,创建省级平台70个左右,培育优质数字化服务商100家左右,加大新型信息消费服务平台培育力度。

六、培育新型信息消费品牌

编制信息消费重点领域创新产品(平台)推广目录,推进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培育新型信息消费品牌,推进信息技术在更多消费领域、更广消费场景的深度应用。持续推进杭州、宁波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和温州、湖州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申报2023年工信部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及试点示范项目,争取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数量和质量保持全国前列。

七、高质量开展合作交流

邀请工信部信发司及信息消费联盟相关领导指导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优秀城市杭州、宁波,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温州、湖州做好信息消费相关活动方案,开展信息消费城市行等相关活动。

八、开展信息消费下乡活动

举办“云消费”助力山区26县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训班,联合相关地市经信部门及企业共同举办信息消费下乡活动。

九、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做好全省信息消费优秀案例征集及宣传工作。开设《信息化建设》和公众号专栏报道。以信息消费示范城市行活动和山区26县信息消费下乡活动为主题,总结各示范城市相关活动、优秀案例、宣传短视频等,及时在工信部及相关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力争形成省市县联合互动,亮点纷呈的良好氛围。

十、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

继续推进实施《浙江省信息无障碍提升计划(2022-2025 年)》。加快重点场所信息无障碍设施建设指导,扩大信息无障碍产品供给,推进数字生活普惠共享,提升信息无障碍服务水平,推动信息技术在无障碍设施中的应用,促进残疾人、老年人、文化差异人群等信息无障碍重点受益群体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信息消费跑出“加速度”

近年来,我国以5G、千兆宽带、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为数字化发展、信息消费筑牢根基。这些信息技术衍生出各种各样的新业务、新应用、新模式,激发了用户的新型信息消费需求,进一步提升数字消费活力,增强数字生产动力,释放数字生活潜力,提振信息消费信心,撬动着数万亿元的消费市场。

当前,信息消费已成为增长迅速、创新活跃、辐射广泛的消费领域。工信部数据显示,我国信息消费市场规模由2014年的2.8万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6.8万亿元,年均增速超过15%。2022年前三季度,我国信息消费规模超过5万亿元,成为经济稳增长的有力支撑。作为我国增长最迅速、创新最活跃、辐射最广泛的消费领域之一,信息消费已成为扩内需、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动力。

信息消费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促动消费链与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融合跃变的一种新消费形态。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撑下,信息消费正以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丰富着人们的消费选择。仅以5G为例,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中国信息消费发展态势报告(2022年)》数据显示,2020至2025年间,5G大规模商用将有望带动8.2万亿元信息消费。


推动信息消费行稳致远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信息消费的进一步发展,既是数字时代的大势所趋,也是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

一系列政策举措已为信息消费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部署建立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2017年8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产品”;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强调要扩大升级信息消费。

除浙江以外,各地也相继推出推动信息消费的具体措施四川省发布《四川省关于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升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拟将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内需潜力,并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昆明市将遴选首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通过示范引领,促进以信息消费为代表的新型消费在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等领域深度融合应用,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全面提升百姓在信息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郑州市大力实施“互联网+”“5G+”战略,深化信息消费在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和新型信息产品等领域的应用转化,积极培育信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宁波市统筹推动供给能力提升、需求升级释放、消费环境优化和发展氛围营造,形成扩大升级信息消费的“宁波模式”。


信息消费顺应了数字化发展浪潮,符合人们对效率提升、知识获取、技能升级等美好生活新需求。巨大的信息消费市场,也有利于带动信息技术产业和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发展,驱动市场主体超前部署、积极创新、优化生产。不断破除制约信息消费的瓶颈,完善信息消费基础设施,加快升级新技术新应用,我国信息消费大有可为、前景广阔,必将更加丰富便捷、规范安全,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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