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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光伏产业拥抱新机遇

光伏发电作为目前最有竞争力的新兴可再生能源产业之一,正以不可估量的速度飞速发展。在“碳达峰”“碳中和”国家重大战略决策以及绿色低碳国际大环境下,中国光伏行业迎来了一场机遇,光伏产业正日益成为国际上继IT、微电子产业之后又一爆发的行业。



2020年浙江省光伏产值突破1200亿

浙江在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过程中,瞄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通过探索能源互联网形态下的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打造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为区域发展提供绿色、清洁动能。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的可再生能源行业取得长足发展。截止到2020年底,浙江省累计建成光伏发电装机1517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827%,占2020年浙江省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的48.7%。浙江省光伏组件产能原材料在4000万千瓦左右,是全国第二大光伏组件制造省份。浙江省拥有光伏辅材企业120余家,位居全国第一,2020年浙江省光伏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200亿元。


当前浙江省的光伏产业规模增长迅速,光伏行业的技术进步迅猛。光伏产业的发展带动光伏上下游产业发展,从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再到玻璃、胶膜等封装辅材,孕育出多家行业龙头光伏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的不断完善,又反过来辅助光伏产业进一步成长。浙江省的光伏产业行业正逐步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十四五”发布再生能源发展重点任务

光伏产业的良好飞速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和引导。


2021年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下文简称《“十四五”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实施“风光倍增计划”。到“十四五”末,力争浙江省光伏装机达到275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50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700万千瓦。


《“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要求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在城镇和农村,充分利用居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在特色小镇、工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园区以及商场、学校、医院等建筑屋顶,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结合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城市基础设施,推进分布式光伏;在新建厂房和商业建筑等,积极开发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同时,加快探索建筑屋顶太阳能热水器和光伏发电系统一体化应用。“十四五”期间,全省分布式新增装机容量500万以上,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600万千瓦以上。


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在沿海地区,利用滩涂和养殖鱼塘等,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在内陆地区,利用荒山荒坡、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化建设农光互补电站。“十四五”期间,全省集中式新增装机容量700万以上,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200万千瓦以上。



在光伏产业发展上积极开展先进技术示范应用。鼓励应用新一代互联网智能电网、先进的储能和电力电子等技术,积极开展光伏与其他能源相结合的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智能微电网示范项目等,降低光伏发电的不稳定性,增强与电网融合度,提高能源系统综合利用率。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光伏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和发电量预报等,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故障,提升光伏发电效率和电能质量。


 推动光伏产业发展良性向前


浙江省在光伏产业的发展上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目前一些光伏产业项目存在落地困难、推进缓慢,与其他可再生能源之间缺乏联动等情况。


在集中式光伏项目中,部分项目受制于用地审批的因素,在政策窗口期内难以继续投资,造成项目落地困难。浙江省光伏经过近几年的规模化发展,可用于光伏建设的土地、屋顶资源有限,项目进程被资源开拓拖慢了脚步。光伏项目未来的发展落地空间还有待开发。光伏产业与其他可再生能源品种之间缺乏联动,与风电,水电之间结合不够紧密,缺乏多能互补一体化开发的统盘考虑。光伏产业的发展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带动效应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


加速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积极加大光伏落地资源的开发,推动在政策窗口期及时落地。加强光伏与其他可再生资源的关联,使其发展相辅相成,得到多能互补和一体化的开发,使光伏产业的综合社会效应得到充分发挥。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浙江以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为统领,积极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坚持可再生能源开发,积极推动能源、产业结构低碳转型升级,为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浙江贡献。在未来光伏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企业、百姓三方发力,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落实和要素保障,完善相关产业市场环境,为光伏产业的发展铺就平坦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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